这样的科技巨头能“捧”热一门编程语言。
而跟微软体量差不多的蘋淉公司。
想助长一门编程语言的成长同样也是有相应的实力的。
话说回来,如果这个时空SWIFT编程语言项目存在的话以林灰同蘋淉越来越密切的合作关系想要涉足这样的一个项目是有操作空间的。
但如果这个时空Swift语言这块拼图缺失的话,而且蘋淉内部也没有Swift语言相对应的项目的话。
林灰凭什么有把握让蘋淉内部对Swift语言这样的项目产生浓厚的兴趣呢?
毕竟此前的Objective-C就已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了。
此时的蘋淉的行业地位已然不需要通过搞一门编程语言来证明自己的实力了。
林灰觉得正是因为此前的Objective-C就和蘋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才让到时候林灰有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间。
为什么这样说呢?
就Objective-C这门编程语言的发展史来说。
这门编程语言最早主要由Stepstone公司的布莱德·考克斯(BradCox)和汤姆·洛夫(TomLove)在1980年代发明。
1981年BradCox和TomLove还在ITT公司技术中心任职时,接触到了SmallTalk语言。
Cox当时对软件设计和开发问题非常感兴趣,他很快地意识到SmallTalk语言在系统工程构建中具有无法估量的价值,但同时他和TomLove也明白,目前ITT公司的电子通信工程相关技术中,C语言被放在很重要的位置。
于是Cox撰写了一个C语言的预处理器,打算使C语言具备些许Smalltalk的本领。
Cox很快地实现了一个可用的C语言扩展,此即为Objective-C语言的前身。
到了1983年,Cox与Love合伙成立了ProductivityProductsInternational(PPI)公司,将Objective-C及其相关库商品化贩售,并在之后将公司改名为StepStone。
1986年,Cox出版了一本关于Objective-C的重要著作《Object-OrientedProgramming,AnEvolutionaryApproach》,书内详述了Objective-C的种种设计理念。
1988年,斯蒂夫·乔布斯(SteveJobs)离开蘋淉公司后成立了NeXTputer公司,NeXT公司买下Objective-C语言的授权,并扩展了著名的开源编译器GCC使之支持Objective-C的编译,基于Obj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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