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九章 悟道_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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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朱圣人所说的那些对他似乎并不起作用,他今天“格”一物,明天又“格”一物,“格”得自己狼狈不堪,却毫无收获。

  而一个偶然的事件让他发现,在朱圣人的理论中,存在着某些重大的问题。

  这里先提一下朱圣人理论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观点,说起来真可谓是家喻户晓,鼎鼎大名——“存天理,去人欲”,这句话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则更为著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这句话曾经被无数人无数次批倒批臭,我就不凑这个热闹了,但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这句话的真实意思,因为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这也是一个深奥的哲学原理。

  大家要知道,朱圣人的世界和我们的是不同的,这位哲学家的世界是分裂成两块的,一块叫做“理”,另一块叫做“欲”。

  朱圣人认为“理”是存在于万物中的,但却有着一个大敌,那就是“欲”,所谓“理”,是宇宙万物的根本规律和准则,只要人人都遵循了“理”,幸福的生活就来了,那好处多了去了,天下安定了,世界和平了,宇宙也协调了。换在今天,这玩意儿还能降低犯罪率,稳定社会,那些翻墙入室的、飞车抢包的、调戏妇女的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会统统地消失。最终实现和谐社会。

  可是“欲”出来捣乱了,人心不古啊,人类偏偏就是有那么多的欲望,吃饱了不好好待着,就开始思考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搞得社会不得安宁。

  所以朱圣人的结论是,要用客观世界的“理”,去对抗主观人心的“欲”,而这才是世界的本原。

  通俗地说就是,为了追求理想中的崇高道德,可以牺牲人的所有欲望,包括人性中最基本的欲望。

  这是一个对后世产生了极大(或者说极坏)影响的理论,到了明代,这套理论已经成为了各级教育机构的通用教材,也是大明王朝各级官僚们的行为法则和指导思想,在那个时候,朱圣人的话就是真理,没有多少人敢于质疑这套理论。

  可是王守仁开始怀疑了,这源于一件事情的发生。

  弘治十四年(1501),王守仁调到了刑部(司法部),当时全国治安不好,犯罪率很高,大案要案频发,他便从此远离了办公室的坐班生活,开始到全国各地出差审案。

  但是审案之余,王大人还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四处登山逛庙找和尚道士聊天,因为他“格”来“格”去,总是“格”不出名堂,只好改读佛经道书,想找点灵感。

  不久之后,他到了杭州,在这里的一所寺庙中,他见到了一位禅师。

  据庙中的人介绍,这位禅师长期参佛,修行高深,而且已经悟透生死,看破红尘,是各方僧人争相请教的对象。

  王守仁即刻拜见了禅师,他希望得到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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