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欺负老婆的最高境界是让他哭让他笑让他喵喵叫(二十六)_快穿之我把反派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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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的未来是属于他的,而不是那个失忆的蠢蛋。

  那力先觉得谢承真不是个东西,那么重要的事都能忘记,害的他现在还得和老婆重新开始。

  那力先:傻缺谢承!

  谢承:这锅我不背!

  “姣姣”,”那力先唤回了少年的失神。

  他坐在伏姣的身侧,手指有些迟疑地弯曲几下,最后还是遵从内心缓缓摘下了对方头顶的帽子,

  这一回在毡房内暖色的油灯下,那力先看得更加清楚了,他不由得捂住了自己砰砰”直跳的心脏,看着少年痴痴发呆。

  “怎、怎么了”被注视着的伏姣有些害羞,即使相处了多年,他还是很难适应男人望着他时那尤为专注的目光。

  “我觉得,我好喜欢你。”

  相较于谢承的心机,失忆后的那力先意外地直白。在曾经相处的日子里,谢承喜欢伏姣,却几乎没有亲自告白,不仅仅是在等伏姣成年,更是因为他喜欢用言语逗弄爱害羞的棉花糖,也喜欢在行为上直接体现自己对伏姣的爱意,而最容易表达的言语反倒是常常被谢承忽略。

  而那力先则是喜欢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爱意,就像是在毡房外的夜色下他第一眼见到伏姣便听到了自己规律不齐的心跳声。

  “你都不记得了还喜欢我啊”伏姣抿唇,虽然遇见人很高兴,但他还是有些在意对方的记忆问题。

  “当然喜欢。”那力先拧眉,似乎在寻找一个可以解释清自己心思的表述:

  “就算不记得了,但我看到你的瞬间也还是知道自己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不是错觉,而是

  像是找不到具体的形容词,啃嘴巴巴半天那力先才憋出了一句话:“而是肌肉记忆的那种感觉。“

  同一种动作重复多次之后,肌肉就会形成条件反射,而爱伏姣这件事谢承已经重复了无数次,对于那力先来说这是他刻在骨子、肌肉里的条件反射。

  噗哈哈

  “应该是。”那力先点头,

  “说吧,我喜欢听”

  一个失忆,一个千里寻夫,中间相隔了三个多月的阔别,即使海马结构发生了变化,但似乎时间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空白。

  像是曾经竹马相伴的岁月一般,那力先搂着怀里熟睡的少年,他偷偷地凑近少年的脖颈嗅闻着熟悉的味道,像是痴汉似的一遍遍吸入,又偷偷摸摸吻着少年的耳垂,似乎是想在染上对方身上气息的同时也作下属于自己的标记。夜凉如水,那力先却睡不着。

  他一边手臂上枕着微微张开唇瓣小声呼吸的伏姣,另一手从枕头下拿出了那串珍珠链。

  那力先看着手里的珠链眼神有些晦涩,像是喜欢又像是厌恶,在将珠链微微靠近鼻间的时候,他便闻到了一股属于其他兽人的味道一

  一驳杂的青草味儿,但在那力先的心里抵不过少年身上的茉莉香。

  -怎么办他的宝贝被人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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